为积极响应“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深化校校合作与产学研融合,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携手汕尾市陈忠平名教师工作室、“红星筑梦”辅导员工作室、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汕尾家庭教育指导基地于学前教育宣传月期间走进城区香洲街道第四幼儿园,共同举办《学前教育法》专题解读讲座,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实施,这一里程碑式的法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精神,扎实推进第14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切实提升全体教职工法治素养与保教保育水平,6月5日下午,我校教育学院院长陈忠平教授、吴小丽老师、谢雪霞老师到城区香洲街道第四幼儿园,为全体教职工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帮助教师全面理解法律精神,全面提升依法执教能力。
陈教授以其专业视角,对法律中关于幼儿权益保障、教师职责规范、幼儿园管理要求等关键要点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剖析。他指出,要切实保障幼儿的受教育权、人身安全权以及人格尊严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任何可能伤害幼儿的行为。同时,针对教师依法执教能力的提升,陈教授结合大量实际案例,生动讲解了在教学活动、家园沟通等日常工作场景中,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与幼儿权益,不仅指导了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妥善处理各类问题;还指导教师在家园合作方面如何进行有效沟通。
互动交流阶段,现场气氛热烈非凡。教师们纷纷就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向陈教授提问,如“如何根据儿童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进行科学地幼小衔接”“在班级活动中如何让相对内向的孩子更好地融入集体”陈教授耐心地一一作答,并鼓励教师们积极分享自己的见解,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郑惠红园长指出:此次讲座不仅是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校地合作、资源共享的生动实践。通过“高校-名师工作室-幼儿园”三方联动,推动学前教育法治化、专业化发展,为落实“百千万工程”、服务城区基础教育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
通过这次《学前教育法》专题培训活动,香洲街道第四幼儿园的教师们对《学前教育法》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未来,我校将持续发挥高校专业优势,深化与基层教育机构的合作,以法治护航学前教育,用行动助力“双百行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图 文 :冯颖欣
编 辑 :谢雪霞
责任编辑:余长乐
审 核:陈忠平